发挥职能作用 服务发展大局
——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回眸之一

  
市人大办 洪晓亮


  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一三二”发展思路和“赶超进位、后来居上,力拔粤东‘五年大变化’头筹”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有力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事关我市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讨论,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全力支持我市加快发展。常委会对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支预算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等5个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支持市政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情况和城乡规划编制成果的报告,审查通过了《揭阳市城镇体系规划(2008—2030年)》和《揭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同时,以前瞻性的眼光,把推进市区“三旧”改造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打造“岭南水城”有机统一起来,集中力量加强市中心区文化自然资源的调研,形成《关于市中心区文化自然资源的调研报告》及专题片,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及时讨论审议,作出了《关于保护市中心区历史文化自然资源,建设“岭南水城”的决议》,丰富“岭南水城”文化内涵,为推动科学建设特色城市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和促进作用。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着眼于全市发展大局,把支持揭阳加快发展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过去一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项次,提出力促财税有效增收,实现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等建议意见,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监督落实整改,推动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优化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常委会开展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和支持政府研究并落实扶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企业应对全球金融危机、解困度难、加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积极开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专题调研,提出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积极探索扶贫开发的长效机制等建议,并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经常性监督,促进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采取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情况报告等方式,对《政府采购法》、《防震减灾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进一步规范了“一府两院”的执法行为。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检察机关为我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值得一提的是,常委会高度重视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在重点跟踪督查《揭阳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落实情况的同时,把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整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深化“榕江环保一路行”活动成效的重要抓手,认真进行调研,组织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在全市所有行政村进行农村雨污分流和垃圾处理。至今年2月,全市已多渠道投入资金6.58亿元,161个行政村完成了雨污分流工程建设,733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实现规范化处理,农村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观。与此同时,常委会还认真抓好护山工作,听取紫峰山、黄岐山规划保护建设情况报告,监督落实紫峰山文化公园建设及供电线路迁移等问题,推动“两山”规划保护建设工作,改善生态环境。